物流師是專門從事物流行業的工作,具體從事供應、采購、運輸、儲存、產成品加工、包裝、回收的安排和物流相關信息的處理等工作的人員。
《物流師國家職業標準》是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委托組織制訂的,并由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頒布實施。物流師國家職業標準于2003年1月23日正式頒布,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決定在2006年面向全國開展物流師職業資格統一鑒定工作。從業者必須經過相應培訓及全國統一考試,取得勞動部頒發的職業資格證書后方可就業上崗。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認證嚴格實行“統一標準、統一命題、統一培訓、統一考務管理、統一證書核發”的原則。考試合格后,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一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資格證書》,實行統一編號、登記管理和網上查詢。證書全國通用。
本職業設四個等級,分別為:物流員(國家職業資格四級)、助理物流師(國家職業資格三級)、物流師(國家職業資格二級)、高級物流師(國家職業資格一級)。
考試用書:《國家職業標準--物流師》《物流師基礎》《物流員》《助理物流師》《物流師》《高級物流師》
理論知識部分:物流概述、物流運行系統、物流管理系統、物流裝備與標準化、物流相關法律法 規、職業道德。
技能操作部分:物品采購、倉儲管理、配送管理、運輸管理、生產物流管理、國際物運管理、物 流信息管理、物流英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