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服務》系列國家標準已于5月1日起正式實施。新標準明確規定了“先驗貨后簽收”、“跨省超7天算徹底延誤”、“文明分揀”等問題,并規定寄包裹時快遞員有權開箱驗視。快遞新規出臺在快遞行業及廣大用戶中產生了較大反響,20天來新規執行情況到底如何?記者今天就相關問題進行了調查。
消費者:“開包檢查”會增加包裹丟失風險
快遞新國標中規定,對交寄的包裹和印刷品,快遞公司收寄時應當場驗視內件,寄件人拒絕驗視的,可不予收寄。對此,不少消費者深有疑慮:“如果是貴重物品,開包檢查會不會增加包裹被惡意掉包或者丟失的危險性?”
記者致電一家快遞公司,表示有一款名貴手表要郵寄。對方回答,手表自己可以進行簡單包裝,但是不要密封,最后快遞人員還要進行檢查。問及保價問題,這位接線人員表示,保價費是物品實價的千分之五,如果出現物品丟失問題,會有專門工作人員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合理賠償。不過,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仍有不少消費者擔心“開包檢查”會增加包裹丟失風險。
快遞員:收件人往往樂意選擇直接簽收
新規中“先驗貨后簽收”的規定給快遞領域一直爭論的“先驗后簽”還是“先簽后驗”畫上了句號。對于新規定,多數消費者持肯定和歡迎態度,也有人注意到該標準缺乏具體的懲罰措施,有可能會流于形式。
記者在一處取快件現場發現,取件的客戶一般都是找到自己的快件,大體看一眼包裹,然后簽字走人。對于“先驗后簽”,李女士認為“沒多大必要”,只要不是什么貴重物品,一般不會太計較,外面沒有損傷,內件就不需要檢查了。
快遞公司:新規需細化才能付諸執行
采訪中,談及新規定中的實名制,濟南D速快遞公司相關負責人林敏認為這是好事,有利于保證物件快遞的正常運轉。不過執行過程中難度還是比較大的,很多客戶尤其是網店賣家根本不需要也不希望把自己的真實身份透漏給買家。
為更好地協調快遞新規與部分客戶不想實名的矛盾,林敏建議將新規細化,最好明確必須實名的客戶范圍,或者采取強制手段從客戶方面入手以保證新規付諸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