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拼箱貨一般不能接受指定某具體船公司,船公司只接受整箱貨物的訂艙,而不直接接受拼箱貨的訂艙,只有通過貨運代理(個別實力雄厚的船公司通過其物流公司)將拼箱貨拼整后才能向船公司訂艙,幾乎所有的拼箱貨都是通過貨代公司"集中辦托,集中分撥"來實現運輸的,華東地區的拼箱集散港基本上為上海港。一般的貨運代理由于貨源的局限性,只能集中向幾家船公司訂艙,很少能滿足指定船公司的需求,因此在成交拼箱貨時,盡量不要接受指定船公司,以免在辦理托運時無法滿足要求。
2、在與客戶洽談成交時,應特別注意相關運輸條款,以免對方的信用證開出后在辦理托運時才發現無法滿足運輸條款。日常操作中我們時常遇到L/C規定拼箱貨運輸不接受貨運代理的提單,因船公司不直接接受拼箱貨的訂艙,船公司的海運提單是出給貨代的,而由貨代再簽發 HOUSE B/L給發貨人,如果 L/C規定不接受貨代B/L,那么實際運輸辦理時就無選擇空間,就會造成 L/C的不符。又如,我們在辦理運輸時,發現一份托單注明:Goods must be shipped in container
on LCL basis and Bill of Lading to evidence he same and to show that all LCL. handling
charges,THC and delivery order charges at thd port of discharges are prepaid. 從上面這段L/C的原文可以看出,收貨人將本應由他承擔的費用統統轉嫁到了發貨人身上,這是貿易洽談時發貨人與客戶并未就運輸條款詳細磋商所致。
3、拼箱貨的計費噸力求做到準確。拼箱貨交貨前,應要求工廠對貨物重量和尺碼的測量要盡可能地準確,送貨到貨代指定的倉庫存放時,倉庫一般會重新測量,并會以重新測量的尺碼及重量為收費標準。如遇工廠更改包裝,應要求工廠及時通知,不要等到貨送到貨代倉庫時,通過貨代將信息反饋回來,往往時間已經很緊,再更改報關單據,很容易耽誤報關,或產生加急報關費和沖港費等。
4、有些港口因拼箱貨源不足、成本偏高等原因,專做拼箱的貨代公司對貨量較少的貨物采取最低收費標準,如最低起算為2個運費噸,即不足2個運費噸,一律按2個運費噸計價收費。因此對貨量較小,港口較偏的貨物在成交時要多考慮到一些這樣的因素,以免日后被動。
5、對于一些航線及港口較偏僻,并且客戶提出要交貨到內陸點的拼箱貨物,成交簽約前最好先咨詢,確認有船公司及貨代公司可以承接辦理這些偏僻港口、內陸點交貨及相關費用后再簽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