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空箱進場操作。 碼頭空箱進場有兩種方式,空箱卸船進場和空箱通過檢查口進場。空箱卸船進場前,碼頭堆場計劃員必須安排空箱堆存計劃。該計劃安排的原則為,空箱根據箱尺碼的不同,箱型的不同,按不同的持箱人分開堆存,碼頭與船方必須在卸箱時辦理設備交接單手續。
通過檢查口進場的空箱主要有兩種,一種為船公司指定的用于出口裝船的空箱,一種為進口重箱拆箱后返回碼頭。如為船公司指定用箱,則根據堆場計劃員所作堆存計劃與不同的尺碼,不同的箱型,按出口船名、航次堆放;如為進口箱拆箱后返回碼頭堆場,則根據堆場計劃員所作堆存計劃與持箱人的不同,分開堆放。空箱進檢查口時,碼頭檢查口與承運人必須辦理交單手續。
二、 空箱出場操作。 碼頭空箱出場主要有兩種方式,空箱裝船出場和空箱通過檢查口出場。
裝船出場的空箱主要有兩種, 一種為船公司指定用于出口裝船的空箱,另一種為裝駁船的空箱。碼頭箱務管理員應根據代理出具的工作聯系單、空箱裝船清單或船公司提供的“出口裝船用箱指令”,安排裝船用箱計劃。碼頭配載計劃員根據箱務管理員的用箱計劃以及代理提供的“場站收據”,結合船名、航次的配載情況,選擇全部計劃空箱或部分計劃空箱配船。凡該船航次未能裝船的空箱,箱務管理員應做好記錄,以備下一航次裝船之用。
空箱通過檢查口出場主要有下述三種:
(1)門到門提空箱,主要是出口載貨用空箱的提運。該空箱提運至集裝箱點進行裝箱后,重箱即回運本碼頭準備裝船出口。空箱門/門提離港區,貨主或內陸承運人應向集裝箱代 理人提出書面申請。集裝箱代理人根據“出口集裝箱預配清單”向貨主或內陸承運人簽發“出場集裝箱設備交接單”和“進場集裝箱設備交接單”。貨主或內陸承運人憑出場集裝箱設備交接單向碼頭堆場提取空箱。
(2)單提空箱,是指將空箱提運至碼頭外的集裝箱堆場(CY)。如船公司提空箱至港外堆場,提退租箱等。碼頭箱務管理員應根據船公司或其代理的“空箱提運聯系單”發箱,聯系單上一般應寫明持箱人、承運車隊、流向堆場等,并注明費用的結算方法。
(3)因檢驗、修理、清洗、薰蒸、轉運等原因需向碼頭提空箱。貨代或內陸承運人應向集裝箱代理人提出書面申請,集裝箱代理人根據委托關系或有關協議向貨方或內陸承運人簽發“出場集裝箱設備交接單”和“進場集裝箱設備交接單”。貨方或內陸承運人憑“出場集裝箱設備交接單”向碼頭堆場提取空箱,碼頭憑代理的工作聯系單發箱。 空箱出場時,碼頭應與船方或承運人做好集裝箱設備交接單和交接手續。
三、 堆場空箱管理。 碼頭堆場存放空箱的基本堆放原則,是按持箱人和箱尺寸的不同分開堆放。碼頭設有專用的空箱堆存箱區,一般可堆放4至5層空箱。當碼頭內發生拆箱作業后,拆空的箱應及時歸并,并按堆垛要求堆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