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業務概述
代理報關企業應在每年3月31日以前向海關報告上一年度開展報關業務量及業務情況分析、報關差錯及其原因、遵守海關各項有關規定等各項經營管理情況并進行自我評估,參加海關年審,以確認其繼續開展報關業務的資格。
外商投資的代理報關企業應同時參加由上海市外國投資工作委員會、上海經濟委員會、上海財政局、稅務局、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海關、國家外匯管理局上海分局組織的聯合年檢。
二、 辦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專業報關企業的管理規定》等
三、 辦事機構
上海海關監管處
四、 辦事準備
1、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已在海關注冊登記的代理報關企業。
2、應提交下列單證:
(1)《代理報關企業注冊登記證書》;
(2)《企業年審報告書》;
(3)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加貼本年度通過年檢標識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4)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本年度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
五、 辦事機構義務
根據有關法規審核,年審通過的,《代理報關企業注冊登記證書》上簽注有效期并加蓋"注冊備案專用章"。
六、 辦事程序
第1步:代理報關企業向上海海關監管處提出申請,提交下列單證:
(1)《代理報關企業注冊登記證書》;
(2)《企業年審報告書》;
(3)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加貼本年度通過年檢標識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4)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本年度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
(5)海關需要的其它材料。
第2步:上海海關監管處根據企業提交報告以及有關部門提供的情況審核企業業務經營和守法情況,年審通過的,在《代理報關企業注冊登記證書》上簽注有效期并加蓋"注冊備案專用章"。
七、 辦事時限
自收到年審材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
代理報關企業的變更:
一、 業務概述
代理報關企業如變更名稱、法人代表、地址、企業性質或經營范圍、注冊資本及其他已在海關注冊登記內容的,均應事先以書面形式報請海關核準。
二、 辦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代理報關單位的管理規定》
三、 辦事機構
上海海關監管處
四、 辦事準備
1、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為已在海關注冊登記的代理報關企業。
2、應提交下列單證:
(1)主管部門關于變更有關項目的批件;
(2)變更后的營業執照、國稅登記證,企業章程;
(3)新的公章及報關專用章的印模。
五、 辦事機構義務
經審核情況正常的,根據變更內容制作新的《代理報關企業注冊登記證書》,更新企業檔案數據庫。
六、 辦事程序
第1步:代理報關企業應在有關項目變更后,填寫《企業情況登記表》、《企業管理人員情況登記表》,持原《代理報關企業注冊登記證書》向上海海關監管處提出變更申請,提交下列單證:
(1)主管部門關于變更有關項目的批件;
(2)變更后的營業執照、國稅登記證,企業章程;
(3)新的公章及報關專用章的印模。
第2步:上海海關監管處進行審核,并根據變更內容制作新的《代理報關企業注冊登記證書》,更新企業檔案數據庫。
七、 辦事時限
自收到申請文件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完成。
八、 收費標準
根據國家計委、財政部(計價格[1999]1707號)規定,報關單位注冊登記手續費為15元。
代理報關企業的注冊:
一、 業務概述
代理報關企業是指經營國際貨物運輸代理、國際運輸工具代理等業務,并接受委托代辦進出口貨物的報關納稅等事宜的境內法人。
代理報關企業應根據有關規定,向海關提出申請。經海關批準并辦理代理報關注冊登記手續后,方得從事相應的代理報關業務。
二、 辦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代理報關企業的管理規定》
三、 辦事機構
上海海關監管處
四、 辦事準備
1、應具備一定的資格、條件:
代理報關企業首先應取得國務院主管部門批準經營國際貨物運輸代理、國際運輸工具代理業務,其注冊資金應在人民幣150萬元以上。
2、需交驗以下材料:
(1)國家經貿部或國家交通部批準經營國際貨運代理、國際運輸工具代理業務的批件;
(2)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營業執照;
(3)國稅局核發的稅務登記證;
(4)企業財務管理制度;
(5)驗資報告及開戶銀行帳號;
(6)法定代表人、報關業務負責人和擬任報關員人員的姓名、聯系電話、身份證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