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退運貨物和退關貨物
(一)退運貨物
退運進出口貨物指貨物因質量不良或交貨時間延誤等原因,被國內外買方拒收造成的退運貨物,或因錯發、錯運、溢裝、漏卸造成退運的貨物。
1、一般退運貨物
(1)含義:指已經辦理進出口申報手續且海關已放行的退運貨物。(但加工貿易退運貨物除外)
(2) 報關 程序:
①退運進口(分兩種情形)
★要填制進口貨物 報關 單。
※已經收匯核銷:重點掌握要提交哪些單證(參見教材169)
A、原貨物出口時的出口 報關 單
B、加蓋有已核銷專用章的“外匯核銷單出口退稅專用聯”
C、稅務局出具的“出口商品退運已補稅證明”
D、保險公司證明或承運人溢裝、漏卸的證明
E、并同時簽發一份進口貨物 報關 單
※未收匯:重點掌握要提交哪些單證(參見教材169)
A、原貨物出口時的出口 報關 單
B、外匯核銷單
C、 報關 單退稅聯
D、并同時簽發一份進口貨物 報關單
出口貨物自出口之日起1年內原狀退貨復運進境的,海關核實后,不予征收進口稅。原出口時,已征收出口稅,重新繳納因出口而退還的國內環節稅的,自繳納出口稅款之日起1年內準予退還。
②退運出口
★填寫“出口貨物 報關 單”。
掌握要提交哪些單證以及退還稅款的期限(參見教材169)
1、加工貿易退運貨物
(1)若“加工貿易登記手冊”未核銷,則按加工貿易退運貨物 報關
(2)若“加工貿易登記手冊”已核銷,則按進出境修理運貨物 報關
2、直接退運貨物:
(1)含義
指進口貨物進境后向海關申報,但由于特殊原因無法繼續辦理進口手續,經主管海關批準將貨物全部退運至境外的貨物。
(2)范圍
(理解記憶,第2個范圍有包括了4種情形,參見教材170,重要考點)
(3) 報關 程序(理解,參見教材170)
(二)退關貨物
1、含義:
指出口貨物在海關申報出口后海關放行,因故未能裝上運輸工具,發貨單位申請將貨物退運出海關監管區不再出口的貨物稱為退關貨物。
2、 報關 程序
(1)得知出口貨物未裝上運輸工具,并決定不在出口之日起3天內,向海關申請退關
(2)經海關核準且撤銷出口申報后方能將貨物運出海關監管場所
(3)已繳納出口稅的退關貨物,可以在繳納稅款之日起1年內,向海關申請退稅
(4)辦理退關手續后,海關對所有單證予以注銷,并刪除有關 報關 電子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