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貨物包機、包倉運輸?
申請包機,憑單位介紹信或個人有效身份證件與承運人聯系協商包機運輸條件,雙方同意后簽訂包機合同。包機人與承運人應當履行包機合同規定的各自承擔的責任和義務包機人和承運人執行包機合同時,每架次貨物包機應當填制托運書和貨運單,作為包機的運輸憑證。
包機人和承運人可視貨物的性質確定押運員、押運員憑包機合同辦理機票并按規定辦理乘機手續。
包用飛機的噸位,由包機人充分利用。承運人如需利用包機剩余噸位應當與包機人協商。
包機合同簽訂后,除天氣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原因外,托運人和承運人均應當承擔包機合同規定的經濟責任。包機人提出變更包機前,承運人因執行包機任務已發生調機的有關費用應當由包機人承擔。
包用飛機,承運人按包機雙方協議收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