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為只有物流園區、物流中心、配送中心才是物流基礎設施,拆除運輸樞紐、貨運場站等建設和發展,這一問題在相關省區、城市和企業的發展規劃中可以得到充分的反映。
在相關規劃中,關于物流基礎設施的建設一般是規劃的主體部分,或者相關規劃就是物流基礎設施的發展規劃。
從規劃的內容分析,基礎設施往往只包括物流園區、物流中心和配送中心,忽略了作為在物流組織的不同環節發揮運輸、儲存等功能的貨運場站、倉儲設施的發展問題,或根本未能將這些設施的發展納入規劃。
這種將物流基礎設施理解為專門進行物流組織與服務的設施的認識,不僅由于過分強調營造社會物流集中運作的環境而與實際因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應具有相對分散性特點相違背,使專門的物流設施功能和作用因集中物流的需求不足而得不到發揮,對物流的發展并不利,而且,因規劃忽視或不考慮相關功能性或空間布局支持性設施建設導致的貨運場站、倉儲設施發展的滯后,將使社會物流組織缺乏良好的系統性支撐社會物流的組織效應很難產生,提高物流發展水平就失去了根基。
2、將物流基礎設施的功能綜合化
在物流基礎設施發展方面的專門化傾向,直接導致了物流設施功能的綜合化問題的產生.一定區域特別是經濟中心城市需要綜合性的大型物流基礎設施,這在經濟發達國家的物流發展實踐中已經得到證明,也是社會物流向專業化和高效化發展的基本經驗。
社會物流的組織從設施功能的角度并非全部是綜合性的,實際物流組織與服務上存在多樣性和多環節的特點,物流的市值也恰恰是在這種多樣性和多環節上依托信息技術進行合理的組織來提高效率和降低成本的。
從這種現實情況出發,一定區域范圍內必須擁有能夠提供物流在某個或某些環節的服務功能的專業化設施,相關地區必須按照這種特點調整設施的功能,完善物流基礎設施的整體功能,依托功能綜合配套而非綜合功能的設施建設來適應當地的物流發展對設施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