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確選用包裝材料,對適應商品性能和保證商品在流通過程中的安全有密切的關系。對制做包裝的材料進行統一的規定,是搞好商品包裝生產、保證包裝質量的前提條件。
包裝材料必須按商品的性質,形狀,體積、重量以及裝卸、搬運,堆碼,保管等方面的要求,加以選用。例如:茶葉,香料,腸衣等商品,就不能使用有特殊氣味的木材作包裝,有氣味的包裝材料會使商品感染、串味,影響商品質量。在商品運輸、保管過程中,使用陶瓷容器就不如用紙箱和木箱,既輕便又較安全。如系腐蝕性的商品卻非要陶瓷容器盛裝不可。對危險性商品,更應注意包裝材料的選用,以免發生危險事故。
如按商品的形狀、體積、重量來選用材料,輕泡商品可用紙盒,紙箱,粉粒狀商品可用麻袋、布袋,笨重商品可用金屬包裝或木制包裝。選用包裝材料時,必須全面考慮,不僅要考慮材科的規格尺寸和質量,也應充分考慮到堅固,耐用,盡可能使其能多次使用。
商品包裝標準化,在選好材料之后,在包裝生產工藝技術上,要根據商品的性能和特點,定出可用或不用的工藝技術要求和統一的設計標準。如什么商品使用咬口密封箱,什么商品使用花格木箱,要有統一的設計和制造標準,對各類包裝制品都有明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