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類:爆炸品
①汽車運輸爆炸品禁止使用以柴油或煤氣為燃料,這是因為柴油車尾氣易發出火星、煤氣容易發火。②裝車前應將貨廂清掃干凈,排除異物,裝載量不得超過額定負荷。所裝貨物超出欄板部分不得超出貨廂欄板高度的三分之一,密封式車廂裝貨總高度不得超過1.5m,在任何情況下雷管和炸藥都不得同車裝運或兩車同時在同一場地進行裝卸。③汽車運輸爆炸品時,其運輸時間、線路應事先報請當地公安部門批準,按公安部門指定的時間、路線行駛,不得擅自改變行駛路線,以利于加強運行安全管理。車上嚴禁搭乘無關人員和危及安全的其他物資。
④行車中駕駛人員必須集中精力,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和操作規程,同時注意觀察,保持行車安穩。多部車輛列隊運輸行駛時,跟車距離至少保持50m以上,一般情況下不得超車、強行會車,非特殊情況下不準緊急剎車。
第二類: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
①夏季運輸除另有限定的除外,當罐內液溫達到40℃時,還必須配備有罐體遮陽或用冷水噴淋降溫等設施,防止罐體暴曬。②運輸易燃易爆氣體應遠離熱源或火源,如鍋爐房或明火場所。③運輸大型氣瓶,行車途中應盡量避免緊急制動,防止氣瓶因慣性力作用沖出車廂平臺造成事故;車輛轉彎前應減速,以防止急轉彎或車速過快時所裝載的氣瓶因離心力作用而拋出車廂外。④運輸駕駛人員應根據所裝氣體的性質穿戴防護用品,必要時需要戴好防毒面具;運輸大型氣瓶或罐式集裝箱,在起重機下操作時必須戴好安全帽。⑤運輸大型氣瓶(如液氯、制冷劑等),車上必須配備防止鋼瓶滾動的禁固裝置,如插樁、墊木等。
第三類:易燃液體
①運輸易燃液體,車上人員不準吸煙,車輛不得接近明火及高溫場所。裝運易燃液體的罐車行駛時,導除靜電裝置應接地良好。②裝運易燃液體的車輛,嚴禁搭乘無關人員,途中應經常檢查車上貨物的裝載情況,如捆扎是否松動,包裝件有否滲漏。③夏季高溫季節,當天天氣預報氣溫在30℃以上時,應按照作業地規定的作業時間運輸。若必須運輸時,車上應有有效的遮陽設施,封閉式貨廂應保持車廂通風良好。④大多數易燃液體的蒸汽對人體健康具有危害性,因此駕駛人員在作業前或作業中,應加強集裝箱、封閉式車廂的排氣通風,以使易燃蒸汽能有效的擴散,特別是在夏季,高溫誘發空氣中有害蒸汽濃度加大,更應加強通風。⑤易燃液體蒸汽與空氣能形成爆炸性混合氣體,遇明火會發生燃燒爆炸,因此在作業現場必須嚴禁煙火,作業現場應劃定警戒區,一般半徑30m內不得有熱源或明火,車輛應停靠穩妥,熄滅發動機,實施手制動,接好導除靜電裝置。
第四類: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
①行車時,要注意防止外來明火飛到貨物中,要避開明火高溫場所。②行車中應定時停車檢查所裝貨物的堆碼、捆扎和包裝情況,尤其是要注意防止包裝滲漏等隱患。③運輸作業現場要遠離明火、高溫場所,遇濕易燃物品車廂必須干燥、無積水。④雨雪天運輸遇濕易燃物品時,車輛必須具備有效的防水設備,不具備條件的車輛不得運輸。
第五類: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
①根據所裝貨物的特性和道路情況,嚴格控制車速,防止貨物劇烈振動、摩擦。②需控溫的有機過氧化物在運輸途中應定時檢查制冷設備的運轉情況、發現故障應及時排除。③中途停車時,應遠離熱源和火種場所,臨時停靠或途中住宿過夜,車輛應有專人看管。④車輛重載若發生故障,在維修時應嚴格控制明火作業,駕駛人員不得離開車輛,要隨時注意周圍環境是否安全,發現問題應及時采取措施。⑤運輸前應認真檢查車廂,不得有任何酸類及煤屑、木屑、硫磺等可燃物的殘留物,車廂必須干凈。⑥運輸需控溫的有機過氧化物,應檢查車輛控溫、制冷系統的運行狀態,保持運轉正常。
第六類: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①要平穩駕車,定時停車檢查包裝件的捆扎情況,謹防捆扎松動,貨物丟失,裝運有機毒害品,行車中應避開高溫、明火場所。②防止毒害品丟失是行車中要注意的最重要的事項。如果丟失不能找回,落到不了解其性能的群眾手里,或被犯罪分子利用,就可能釀成重大事故。因此發生丟失而有無法找回時,必須立即向貨物丟失的當地公安部門報案。③裝運過毒害品的車輛未清洗、消毒前,嚴禁裝運食品或鮮活動物。④在運輸作業現場,人盡量站立在上風處,不能在低洼處久留,不能在貨物上坐臥、休息,作業過程中不能進食、吸煙、飲水。工作前、工作后嚴禁煙酒。
第七類:腐蝕品
①裝載有易碎容器包裝的腐蝕品時,駕駛人員要平穩駕駛,密切注意路面情況。在路面條件差、顛簸振動大而不能確保易碎容器完好時,應緩慢通行。②運輸途中應每隔一定時間停車檢查車上貨物情況,發現包裝破漏要及時處理,防止漏出物損壞其他包裝,釀成重大事故。③運輸前應認真檢查貨物包裝和容器封口情況,嚴禁運輸無外包裝的任何易碎品容器。④作業前應站立在上風處,防止有毒煙霧、氣體對人身的傷害;罐裝后,應將進料口緊密封嚴,防止行車中車輛晃動,造成腐蝕品從蓋口濺出,傷及周圍人員和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