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貨運安排,包括攬貨與訂艙。
攬貨:通常的做法是船公司在所經營的班輪航線的各掛靠港口及貨源腹地通過自己的營業機構或船舶代理人與貨主建立業務關系;通過報刊、雜志刊登船期表;通過與貨主、無船承運人或貨運代理人等簽訂貨物運輸服務合同或攬貨協議來爭取貨源。
訂艙:托運人
或其代理人向班輪公司或其代理人(即承運人)申請貨物運輸,承運人對這種申請給予承諾的行為。
確定航次貨運任務:綜合考慮各標貨物的性質、包裝和重量及尺碼等因素,確定某一船舶在某一航次所裝貨物的種類和數量。
2、接貨裝船。
按規定通常都由托運人將其托運的貨物送至船邊,進行貨物的交接和裝船作業。對于特殊的貨物,如危險貨物、鮮活貨、貴重貨、重大件貨物等,采取現裝或直接裝船的方式。對普通貨物,由班輪公司在各裝貨港指定裝船代理人在指定地點接受托運人送來的貨物,將貨物集中整理后按次序裝船。3、卸船交貨。
將船舶所承運的貨物在提單上載明的卸貨港從船上卸下,并在船邊交給收貨人并辦理貨物的交貨手續。
對于普通貨物,通常先將貨物卸至碼頭倉庫,進行分類整理后,再向收貨人交付的所謂“集中卸船,倉庫交付”的形式。
對于危險貨物、重大件等特殊貨物,通常采取由收貨人辦妥進口手續后來船邊接受貨物,并辦理交接手續的現提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