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項調查對象包括53家國有企業、60家民營企業和7家外資和中外合資企業。如果以企業類型劃分,綜合型物流企業62家,占52%;運輸型物流企業46家,占38%;倉儲型企業12家,占10%。
在被調查企業中,運輸型物流企業去年過路過橋費平均支出4459萬元,其中,37%的企業支出超過5000萬元,有部分大型公路貨運企業支出超過1億元;過路過橋費平均占運輸成本的34%,其中,37%的企業超過40%。
綜合型物流企業過路過橋費平均支出693萬元,其中,44%的企業支出超過100萬元,26%的企業支出超過500萬元,19%的企業支出超過1000萬元,6%的企業支出超過5000萬元,部分大型物流企業集團支出超過1億元;過路過橋費平均占運輸成本的11%,其中48%的企業超過10%,13%的企業超過20%。有1家企業超過30%。
調查顯示,相較2010年,有48%的企業認為過路過橋費支出變化不大,27%的企業認為過路過橋費不降反升,22%的企業認為有所降低,3%的企業認為降低較多。反映有所降低和降低較多的企業主要分布在上海、天津、山東、浙江、福建、陜西等省市。
調查還表明,公路罰款總體變化不大。被調查企業中,運輸型物流企業去年公路罰款平均支出123萬元,其中,50%的企業支出超過50萬元,41%的企業支出超過100萬元,17%的企業支出超過500萬元,部分汽車物流、大件物流企業支出超過1000萬元。運輸型物流企業公路罰款平均占運輸成本的1.4%,其中,70%的企業超過0.5%,39%的企業超過1%,20%的企業超過2%,部分汽車物流、大件運輸企業支出超過3%,個別企業達到6%以上。
對此,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認為,過高的路橋費,加重了物流企業的負擔,增加了社會流通成本;并建議加大對高速公路收費的監管力度,撤并不合理的收費站點,逐步降低偏高的高速公路收費標準;加強對收費公路的管理。制定相應的制度和標準,削減公路管理和維護費用;此外,中物流還建議,完善跨省綜合協調機制,規范申報和審批程序,制定全國統一的公路賠(補)償費標準,公開路橋通行條件、辦事程序和收費標準;清理各地不同執法標準,設立全國性的統一執法與處罰標準。堅決制止“亂收費”“亂罰款”,并形成長效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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